重庆科技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课程教学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针对学校在课堂教学、学业指导、课程评价、持续改进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能力,建设一流应用型本科教育,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教师是严格课堂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重庆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强化课堂教学纪律规范课堂教学行为的通知》(重科院〔2018〕65号)相关要求,潜心教书育人、追求卓越教学,注重教学学术水平的提升,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学研究与改革,及时总结、评价和反思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不断更新教育理念、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设计、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积极性、主动性,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不断提升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2.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居主导地位。课堂教学要围绕“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掌握”的教学目标,坚持“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培养学生的理想信念、家国情怀、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和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批判思维、社会责任感、法制意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堪当大任、敢于创新、勇于实践的时代新人。
3.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居主体地位。学生要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以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使命担当,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珍惜时光、求知问学,做新时代的奋斗者。坚守学习天职,积极参与课堂内外的学习活动,遵守课堂纪律,做到带教材、记笔记、做作业、不逃课、不作弊、不掉队,珍惜韶华、脚踏实地,知行合一,把远大抱负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
4.教学单位是课堂教学质量的主体责任单位。教学单位要对课程教学质量严格把关,围绕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认真组织制订和审查课程教学大纲,合理安排教学执行计划和授课教师,严格审核教材、教案、试卷、考核分析等教学资料,建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二、教学准备
5.加强主讲教师管理。主讲教师要把课程教学大纲作为课堂教学的基本遵循,明确所授课程在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课程的教学目标,对课程的思想意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把关,协调课程的各项工作。教学单位要合理安排课程教学工作任务,非特殊原因,教师要无条件接受并落实好所负责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单位要对授课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效果进行全面考核。对教学质量差、学生满意率低的教师,应督促其及时改进,改进效果不佳者可暂停其授课。
6.严格教师授课资格。主讲教师应获得教师资格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拟授课程的学术和专业背景,熟悉拟授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新进教师须通过学校组织的教学培训和考核。教学单位还应负责对所聘请的校外教师进行资格审查、教学规范培训。
7.严格教材选用审核。教材选用须符合学校相关要求,教学单位要严格审核,坚持思想性、科学性、适用性、稳定性的原则,选用教材和参考资料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哲学社会科学专业相关课程须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教材;选用引进教材和自编教材,须报教务处审批。要优先选用国家及省部级规划教材、获奖教材和教指委推荐教材,优先选用学科专业领域经典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或新修订的教材。
8.精心制定教学方案。教学单位要成立课程(群/模块)组,定期开展专门的集体备课,研究课程内容体系更新,分析学生学习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教学问题、教学方法、考核评价内容及方式,形成共性认识和共性的举措。教师要基于对学生的基本情况、知识储备、素质能力、上期考核分析和学困生情况,针对课程教学目标、重点、难点,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研究制定教学方案。教案设计要围绕学生课前、课堂和课后的学习活动,明确学生的学习任务和学习要求,精心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案例分析、习题讲解、作业布置和课外指导等内容,把新发展、新成果、新应用融入教学内容。
9.科学应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教师要针对现代大学生的特点和学习习惯,科学应用互联网资源、智慧教学工具、教具模型、软件和PPT等设计教学方式,利于学生理解,激发学习兴趣。PPT的设计与制作要内容丰富、简洁凝练、层次清晰、要点突出、呈现度好,能充分利用图表、动画、视频等多媒体展示教学难点。
三、课堂教学
10.严守教师职业道德。教师要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严谨治学、仪表整洁、举止文明、言语规范;课程教学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不在课堂上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有损国家利益、违背社会公德、宣传迷信思想等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不得传播虚假、错误和不良信息,做到课堂讲授有纪律。
11.有机融入课程思政。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和素质要求,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教育,每门课程教学要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教育学生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12.合理使用教学方法。课堂教学应以“学生发展、学生学习、学习效果”为中心,围绕教学重点难点和教学目标达成,采用适合的教学方法,注重激发学生思维,增强学生学习的参与性、主动性与自觉性。鼓励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应用智慧教学工具、在线课程资源、工程案例资源等推进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探索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研究性学习、团队学习、问题学习、案例学习等教学模式,促进学生由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由低阶学习向高阶学习、由课内学习向课内外结合学习转变。
14.严格课堂状态管理。良好的课堂教学氛围是课程教学效果和质量的重要保证。树立“以生为本”理念,严格要求学生,真心关爱学生,关注学生的课堂表现,增强师生、生生互动,鼓励批判思考、创新探索与活跃讨论。对学生不良课堂表现应及时有效管理,出现无故缺课1/3学时等情况的,取消课程结业考核资格。教师要在第一堂课明确介绍课程性质、教学目标、授课进度、教学方法、学习方法、考核方式、作业要求、辅导答疑等,推荐学习资料和学习资源,让学生充分了解课程学习目标和要求。
15.提高实践教学效果。实践教学应符合课程教学目标,着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工程素养。教学单位要严格按实验课表开展实践教学,确保实验设备完好率、台套数能有效满足教学需要。教学单位要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维护和建设,确保能充分满足实习需要,支撑实习教学目标。开课单位要定期组织任课教师开展实践教学内容更新,改进教学方法和开展考核评价方式改革。任课教师要加强学生实践教学期间的安全管理。
四、课后辅导
16.加强作业布置与批改。课程作业是促进学生自我学习、支撑课程目标达成的重要保证。紧扣教学重点难点,布置足够数量和适当难度的作业,及时批阅作业并对共性问题进行集中辅导。鼓励教师针对课程特点,采取习题、调查报告、小论文、大作业、课程设计、课程作品等多种作业形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布置和批阅作业,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学用结合、团队协作。
17.落实课程辅导答疑。教师要有计划地安排辅导答疑,可通过定时定点集中辅导,或利用网络教学工具等信息手段进行课程辅导与答疑,因材施教,并了解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存在的问题、要求和意见,及时改进课堂教学。
五、课程考核
18.合理确定考核方式。教师要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围绕课程教学目标合理设计课程考核方式和内容。课程组教师要共同研究课程考核形式、内容、评分标准。同一门课程不同教师分班同时开课的,要统一考核方式。实施考核前,要填写课程考核评价审批表,系主任负责审核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等合理性。
19.加大过程考核成绩比重。杜绝期末“一考定成绩”的做法,应通过课堂表现(是否迟到、早退、打瞌睡、玩手机、回答问题等)、课程论文、课程设计、调研报告、读书报告、随堂测验、单元测验、中期测验、实验操作等多种方式加强过程考核。
20.鼓励非标准答案考试。考试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能支撑课程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评价。鼓励采用非标准答案试题,重点考查学生对课程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应用方法的理解,侧重对学生的价值取向、批判思维、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考核。
21.加强课程考核分析。教学单位要按专业或课程类别成立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组。原则上由系(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组长,组织主讲教师开展目标达成情况分析工作。教师要针对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从教与学两个角度分析学生成绩分布,全面分析学生对学习知识积累、方法掌握、能力素养提升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总结、评价和反思教学过程,明确提出课程教学的改进措施。
22.建立形成性评价机制。各学院、各专业要建立学生学习形成性评价小组,原则上由系主任任组长,专业辅导员为副组长,每学期开展各专业学生学业形成性评价。构成形成性评价的主要数据来源,包括: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数据、学生课程学习数据、本科生导师指导数据、学籍警示数据等。分专业分年级撰写形成性评价报告作为教学档案存档。评价报告要着重发现学困生,针对学困生提出有针对的帮扶措施。
六、监督评价
23.强化联动协同育人。任课教师与相应辅导员要定期沟通交流,合力育人;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与副书记要定期分析研究教风学风管理举措及成效;二级党总支、学院党政联席会要专题研究本单位师德师风、学风考风建设机制及成效;教务处、学工部、校团委、教师工作部等部门要定期沟通分析全校人才培养工作中存在的关键问题,不断完善协同机制。
24.加强课程教学监督。学校通过领导干部和同行听课、课堂教学巡查、学生评教、学生信息员、督导诊断等方式,了解课堂教学状态和效果,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5.严格教学事故处理。课堂教学出现有损国家利益或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出现不符合课堂教学质量标准的情形,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为严重的、达到教学事故的,按学校相关办法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重庆科技学院本科课程教学关键环节质量监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