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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关于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及《重庆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
二、复试分数线
类别 |
专业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专业学位 |
085400 电子信息 |
273 |
38 |
57 |
085404计算机技术 |
273 |
38 |
57 |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网(https://yjs.cqust.edu.cn/)和学院网站(/)。
第一志愿复试从3月27日开始,调剂复试在 4月初进行,所有复试在4月30日前结束。
四、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一)专业测试
1. 机试科目:《程序设计综合》
机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机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2.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计算机网络》《数据库原理》
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报考学历为普通本科结业或高职高专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英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同时注重考生身心健康的考核。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面试遵循“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五、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应在3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汇总成1个word文件,发送至邮箱511485529@qq.com,邮件主题为“第一志愿/调剂+姓名+资格审查”,如:“第一志愿张三资格审查”。在报到当天还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复试前将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应根据学院安排,按时提交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
(3)往届生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上传《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重庆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样表下载地址:https://yjs.cqust.edu.cn/info/1092/1637.htm);
(7)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者须提供,可在学信网打印);
(8)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获奖材料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应主动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复试。
(二)复试交费
资格审查合格者,须在系统交纳复试费100元。
(三)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到学院指定的候考地点按要求参加复试。
(四)体检
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拟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或提供近三个月内国家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具体体检安排及流程另行通知。不体检、不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与拟录取
(一)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拟录取
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若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综合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若综合成绩分数完全相同,依次按初试总成绩、统考科目总分排序。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不体检、不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
(三)公示
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qust.edu.cn)公示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座 机:023-65023467
手 机:13310232716
办公室:逸夫楼I321
八、其他
考生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录取资格。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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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