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以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确保研究生返校后教学工作有序推进,保证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返校日期
2020年5月15日
二、课程教学
(一)5月15日,暂停研究生课程教学。所耽误课程由任课教师在开课单位指导下,与学生商量一致后利用假期或其他时间补课。
(二)5月18日开始,除外语、数学、自然辩证法、人文素养等公共课,由于多为教学大班,原则上仍采用线上教学方式外,其余课程原则上恢复线下教学。但如存在以下情况,经开课学院申请、学校同意后可继续开展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学院须于5月15日前,将申请继续线上教学和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的课程信息报送研究生处,格式见附件。
1.选课学生因疫情无法按时返校,且人数较多;
2.任课教师因疫情无法按时返校;
3.任课教师希望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探索的;
4.其它特殊原因的。
对线下教学课程,如果返校上课人数较多,经学院提出,研究生处可安排换到大教室上课。
一旦确定课程的线上、线下的教学形式,任课教师应于5月15日前通过课程群及时告知选课学生。
(三)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运行衔接
学生返校前,各教学单位在充分分析前期在线教学工作情况后,制定学院在线教学转为线下教学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疫情防控期间,线下教学要按以下要求实施:
1.学生返校后所有作业应线上提交批改;
2.因前期耽误的实验教学内容,需按大纲要求,结合实验室容量、台套数科学分批实施;
3.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避免与学生近距离接触,理论教学任课教师活动区域为讲台范围内;
4.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引导学生尽可能分开坐;
5.教学过程中,对师生突发疫情不能正常上课的情况,各教学单位应做好应急预案,保证教学正常运行秩序。
(四)恢复线下教学的课程中,对不能返校或不能到教室上课的学生,任课教师要通过线下课程同步录播或额外开展学习指导等形式继续做好线上教学工作。
(五)因疫情防控需要,请线下授课的老师在每次上课前学生就坐后拍照留存,方便日后追溯。
三、课程考试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全部采用非标准答案考核方式,尽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实施线上非试卷考核或试卷考核,线下教学课程考核可线上线下结合进行。线上考核尽量采用非试卷考核,若开展线上试卷考核,学院需对试卷进行严格审核,保证质量。
返校和不返校研究生的考试形式和内容一致,同步进行。
四、专业实践
研二学生的校内外专业实践调整到下学期开展,本学期主要由导师指导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及科研训练。
五、学位论文工作
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第一批学位论文答辩。
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第二批学位论文答辩。
本学期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结束时间:2020年9月6日前。
对第一批已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的毕业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评阅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作好答辩准备。
对尚未提交学位论文的毕业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克服困难抓紧修改完成学位论文。
在不影响疫情防控情况下,学校将采取线下形式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未返校的毕业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院批准,学位论文可采用线上远程答辩方式。
六、毕业、授位工作
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研究生毕业、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及毕业证、学位证书发放。
其余批次另行通知。
未返校且已办结离校手续的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可由学生出具委托书,委托代领,或由所在学院邮寄给学生。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教学单位应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国家、重庆市以及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要求中来,在教学活动中加强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切实帮助学生完成好学习任务,努力保证学生顺利毕业。
(二)规范管理程序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下,各学院(部)应当充分发挥好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结合本学院(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充分体现一院一策、一生一策、一课一策的相关精神和要求,按工作流程和管理职责经学院审核同意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后实施。
(三)做好各项准备
各教学单位要督促教师和实验人员做好学生返校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实验室条件准备、考试准备、课程教学准备等,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做好学业指导
研究生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的学业指导和日常教育管理,顺利推进学位论文研究、科研训练及学科竞赛等。
(五)做好疫情防控
导师确需召集研究生进行面对面指导的,指导过程需拍照留存,方便日后追溯。研究生课程线下教学和导师现场指导过程中,若师生出现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应立即按照学校《重庆科技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重科院委〔2020〕14号)进行应对处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20年5月12日